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9月28日晚,被告人邓越携带用天津麻花盒包装的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212克,乘坐成都至北京西K118次旅客列车,于9月30日12时许到达北京西站,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所携带的毒品也被全部收缴。
在庭审中,被告人邓越对自己到成都买毒后,将1212克冰毒藏匿于天津麻花盒内,通过火车运送至京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自己是运输毒品,声称这些毒品只是供自己吸食的。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越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采用藏匿后自身携带的方式,乘坐旅客列车从四川省成都市运往北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应依法处罚。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