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城外诚《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010-68429230 010-68429226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51293315 010-51293316
工地停工不报最高罚3万
2008-05-17 15:27:30
    昨天,市法制办发布《关于修改<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新修订的办法规定,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但未按规定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3万元罚款。

 

 

 

来源:京华时报

[]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