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城外诚《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010-68429230 010-68429226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51293315 010-51293316
工伤赔偿【编号:106624】
2008-05-17 21:12:04

案情描述:

   我是今年3月份从大连厂调到北京现在这个厂上班的.没有跟公司签定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我跟公司有劳动关系,4月12号凌晨2点因为机器出问题我前去调理,不小心把右手食指前一节半给压断,去医院没能接上,公司给我们员工上的是100元钱的意外伤害保险.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去做伤残鉴定,公司方面跟我谈过要私了,赔偿我五六千块钱了事.公司现在强行让我上班了,我想知道像我这样的伤大概能赔偿多少钱.公司在这么长时间里没给我做伤残鉴定合理吗?谢谢回答帮助,

律师解答:

   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工伤,你应在受伤后一年内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约为7级伤残),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约4-5万元)。惠律师:13240936357

[]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