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一女让我离婚,答应离后给我7w元生活费并让我替她保守秘密,不告诉我老婆她的身份,在我老婆不愿离婚的期间,我老婆提出很多要求,问我要钱要房,以为这样可以挽回这段婚姻,实在无奈我把钱给了前妻,该女答应事后还会给我一些钱,最终协议离婚!离婚后我拿该女给的钱按协议离婚的金额给了我前妻,但因不够还打了4w的欠条。我因欠款,前妻不让我离开让我居住在我家地下室,说把钱还完再走。事后一月该女反悔,所要她的钱财,我已无法退回,离婚后该女到我家中和我前妻聊天为由,看见我在家那东西,事后就以此为借口说我和前妻联手骗她,还声称要告我诈骗她钱财!我手中还有该女给钱时打的条子,说明钱是自愿给我的离婚后生活费永不反悔字样!
律师解答:
不构成诈骗。具体法律问题可找徐滔法律网邹律师,电话 1336612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