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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编号:118009】
2008-08-08 16:31:06

案情描述:

   我与丈夫2000年结婚共同生活5年有一子现在7岁 丈夫的父母在他7岁就离婚了他判给父亲离婚后两年他们都各自结婚而且又都生了小孩 2005年在送他父亲和继母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丈夫死亡 我们结婚的房子当时是他父亲的名字 现在我自己带着儿子生活 请问我在嫁的时候 这个房子归我吗?还有就是 我丈夫是因为送他们发生事故的 由于是家里的事 我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赔偿 现在丈夫不在了 他的父母有义务和我承担孩子的费用吗?

律师解答:

   详情请咨询王律师:1580135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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