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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漏雨,屋内损失自己付帐单【编号:118015】
2008-08-08 17:08:30

案情描述:

   07年10月我家买了北京新昱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房,拿到钥匙后发现新房有五处漏雨,经多次与物业协商后,物业找人进行了维修,并告之修好,不会再漏雨。08年6月北京雨季来临,房子出现了更为严重的漏雨现象,在长达一个多月的与物业交涉中,物业进行了维修,可这时损失已经造成,窗套走型脱落,墙体涂料冲毁,木地板每下一次雨就浸泡一次,掉顶拆了又装已不平。对于这些损失物业要求我家自行解决,我想咨询出现这样的损失该由哪一方承担,物业、业主、还是开发商。

律师解答:

   在房屋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详情咨询:13911091267,李永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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