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城外诚《法治进行时》栏目热线:010-68429230 010-68429226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51293315 010-51293316
继承【编号:121900】
2008-09-08 14:20:00

案情描述:

   我夫妻二人写下遗嘱,在一方去世后将房产、存款将有我儿子个人所有,其他人不得参与分配。 请问:该遗嘱是否有效?(此遗嘱为我书写,夫妻二人共同签字)

律师解答:

   较模糊,具体详情请垂电:13261873842,刘健康律师

[] [返回首页] [关闭窗口]